來源:中考網整理 作者:中考網編輯 2019-05-10 10:09:42
戶籍在我市、在省內其他市(州)參加中考、回黃岡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,須由中考所在市(州)考試機構出具中考成績及成績達到的批次證明,在核定招生計劃內辦理對等預錄取手續(xù),報省教育廳審批。戶籍在我市、在外省參加中考、回黃岡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,應在外省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初中學籍證明,在外省市(州)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中考成績及成績達到的批次證明,經市招考局審核同意后,在核定招生計劃內辦理對等預錄取手續(xù),報省教育廳審批備案,同時考生還需辦理學籍轉移手續(xù),由考生戶籍地錄取學校11月30日前在《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》中發(fā)起畢業(yè)后跨省就讀手續(xù),經錄取學校和畢業(yè)初中學校學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,辦理學籍對接手續(xù)。未達到中考地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、學籍信息有誤或已被當地學校錄取的回鄉(xiāng)就讀考生,一律不予錄取。
市直普通高中、縣市區(qū)一中由市招考局負責錄取審批,參加全市初中畢業(yè)生學業(yè)水平能力抽測被提前預錄的考生,與其他考生同時辦理錄取手續(xù);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招考局統一網上投檔,委托各縣市區(qū)招考機構審核預錄,由縣市區(qū)招考機構集中到市招考局辦理錄取審批手續(xù)。
中等職業(yè)學校(含高職中專部)招生,縣市區(qū)所屬學校由縣市區(qū)招考機構預錄后集中到市招考局辦理錄取手續(xù),市直學校直接到市招考局辦理錄取手續(xù)。已經參加中考并填報中職學校志愿的學生可直接在“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”中錄;未參加中考愿意就讀中職學校的初、高中應、往屆畢業(yè)生,需在“湖北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統”辦理補報名等手續(xù)后,再辦理錄取手續(xù)。“五年一貫制”和“3+2”學校(專業(yè))招生在省招辦指定時間和地點集中辦理錄取手續(xù)。
錄取通知書由市招考局統一印制,招生學校按照市招考局審批后的錄取名單發(fā)放,嚴禁向未經過市招考局辦理錄取手續(xù)的考生發(fā)放錄取通知書。未經市招考局辦理錄取手續(xù)的學生,不能注冊高中階段學籍。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(yè)學校招生錄取名冊將作為普通高考報考、高中階段學校貧困學生享受國家資助政策的依據之一。
十一、加分與優(yōu)錄
(一)加分錄取
1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,在中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10分參加錄取。
、帕沂孔优(含公安烈士);
、岂v國家確定的三類(含三類)以上艱苦邊遠地區(qū)和西藏自治區(qū)、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(含二類)以上島嶼部隊軍人子女,以及在飛行、潛艇、航天、涉核等高風險、高危害崗位連續(xù)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(qū)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的軍人子女。
2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,在中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參加錄取。
、殴蚕到y一級、二級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、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;
、岂v國家確定的一類、二類艱苦邊遠地區(qū)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,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,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(zhàn)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;
、菤w僑、華僑子女、歸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。
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,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項,不累計加分。
(二)優(yōu)先錄取
少數民族考生,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錄取。
(三)申報審核程序
1、考生申報?忌鶕疚募(guī)定填寫《黃岡市2019年中考加分優(yōu)錄投檔項目審批表》,并按表格下的說明準備相關證件材料,連同考生本人和家長簽訂的《考生誠信申報承諾書》于4月25日前一并提交給所在學校。
2、學校初審。學校收齊考生相關材料后,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,符合條件的由經辦人簽字,學校蓋章確認,公示無異議后4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交縣市區(qū)招考機構。
3、縣市區(qū)招考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審核。根據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考生提供的優(yōu)錄材料是否屬實不再由考生個人到相關部門蓋章證明,由縣市區(qū)招考機構匯總材料后提交相關部門核查蓋章。
⑴烈士子女(含公安烈士)須經縣市區(qū)民政部門核查蓋章;
、品霞臃謼l件的軍人子女由黃岡軍分區(qū)核查蓋章;
、菤w僑、華僑子女和歸僑子女須經縣市區(qū)和市外事僑務部門核查蓋章;
、扰_灣籍考生須經黃岡市臺辦核查蓋章;
、晒蚕到y一級、二級英雄模范子女、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、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人民警察子女須經縣市區(qū)公安部門核查蓋章;
、噬贁得褡蹇忌毥浛忌鷳艏诳h市區(qū)民族宗教管理部門核查蓋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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