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中考網(wǎng)整理 作者:中考網(wǎng)編輯 2018-01-22 14:48:36
八、評價結果的使用
根據(jù)我市初中畢業(yè)學業(yè)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要求,進一步推進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,將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(jù)。我市在以下兩個方面使用綜合素質評價結果:
(一)作為初中畢業(yè)的重要依據(jù):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(yè)標準的主要依據(jù)。
(二)作為高中階段招生的重要依據(jù):我市在高中階段招生時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與學業(yè)考試成績一同作為錄取的依據(jù)。
九、制度保障
為確保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能公開、公正、公平、科學地進行,使評價工作有利于促進學生發(fā)展和學校發(fā)展,各學校要建立和完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公示制度、誠信制度、監(jiān)督制度、評估制度和申訴制度。
(一)公示制度
各學校要在評價工作開展前將評價的內容、方法和評價結果的使用等向學生及其家長公示,并做出明確的說明和解釋,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和各班級評價小組成員名單、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、校實施細則等都要在各班級公示。
(二)誠信制度
各學校要建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制度,各級教育行政部門、學校要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者、學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記錄。如果在評價過程中出現(xiàn)弄虛作假行為,則在相應當事人的信用記錄中予以記載并通報批評,情節(jié)嚴重的交由監(jiān)察部門處理。信用記錄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。
(三)評價質量監(jiān)控機制
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評價質量進行監(jiān)控和評估,要充分了解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,及時處理評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。
(四)舉報和申訴制度
各學校要建立綜合素質評價申訴制度,如果學生、家長、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評價過程中可能危害評價結果公平、公正的現(xiàn)象和行為,或者對評價結果存在異議,可先向學校評價監(jiān)察小組提出舉報或申訴,學校在一周內反饋復議結果。如果對學校評價監(jiān)察小組的答復或處理不滿意,可向縣(區(qū))、市教育局提出舉報或申訴,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作出最終復議。
十、轉入學生及社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
1、轉入學生。途中轉入我市的初中生,轉入時一并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籍材料和綜合素質相關材料。
2、社會考生。往屆生及戶口在我市、在外地就讀回原籍參加高中階段招生考試的應屆考生,必須參加我市的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?忌谥锌紙竺麜r向報名點遞交初中期間的在校表現(xiàn)、活動記錄、學習作品、特長表現(xiàn)、獎懲情況等五個維度方面的實證材料,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報名點安排學校“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”組織實施。
歡迎使用手機、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(wǎng),2025中考一路陪伴同行!>>點擊查看